山东省委外办召开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座谈会
10月30日下午,省委外办在济南组织召开了“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座谈会”。省委外办副主任、一级巡视员李永森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李永森副主任介绍了开展此项工作的背景、意义以及进展,并指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是一个地区的“门面招牌”,是许多国际友人认识山东、了解山东的重要媒介,希望各部门能够加强协调联动,推进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监督管理法治化,在全省形成合力均衡开展有关工作,并强化专业保障,调动社会主体参与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会上,济南、青岛、淄博、烟台市外办分别通报了本地区外语标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。随后,有关省直部门、16市外办、高校外语专家就《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》草案文本开展研讨,针对部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来自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等19家省直部门和16市外办相关处室和业务负责人、5所驻济高校外语专家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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