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
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,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北京市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包含通则、交通、文化旅游、商业金融、体育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邮政电信、餐饮住宿等9个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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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,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北京市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包含通则、交通、文化旅游、商业金融、体育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邮政电信、餐饮住宿等9个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