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
2024年12月31日,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《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》地方标准,实施日期为2025年2月1日。该规范包含通则、文体旅游、医疗卫生和产业园区四个部分,适用于珠海市公共场所(包括永久和临时搭建)、机构名称和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。规范提出和技术归口单位为珠海市外事局。由珠海市外事局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和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起草。主要起草人有:童嫚、张挺、张蓉、郭侃俊、邱月、欧婵、黎薇薇、金弘迪、李小英、伍芳红、张文雅、郑民嘉、方娜、崔真、姜超、王慧龄、张妍、胡蓉、谢庆立。
点赞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