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客须知
XXX公园欢迎游客朋友来园观光游览,请您在游园过程中协助公园做好以下事宜:
游人应当文明游园、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,不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丢果皮(核)、烟头、口香糖等废弃物;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、休憩;
除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儿童等使用的手摇、手推轮椅和儿童车外,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;
禁止翻越公园围墙、栏杆、绿篱;禁止在公园湖中游泳、钓鱼;
禁止在公园内踢球、滑轮滑、滑滑板、骑自行车等;
禁止在公园内摆摊、兜售物品及广告宣传品,影响游览秩序;
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;
禁止在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树木上涂写、刻划;
禁止在园内折花木、采挖植物、损坏草坪、树木;
禁止携带宠物入园;
严禁在公园内进行营火、烧烤,捕捞等活动;
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公园;
严禁传播、从事各类邪教及封建迷信等活动;
身高在 米下的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方可入园;
超过 人以上的团体入园需上报管理处;
凡在公园内举办活动的单位或团体,包括商业宣传、摄影、摄像等各类场地的租赁使用,必须到公园管理处申报登记,经公园管理处审批同意后,方可在指定场地内举办活动。